泰兴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须知
泰兴市长生小学官网欢迎您!   2010-12-19 07:48:26 作者:admin 来源:泰兴市教育局 阅读4461人次 文字大小:[][][]

 

 
一、认定对象
凡到2011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泰兴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有关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应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⑴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
⑵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年满50周岁的不作要求)。
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日程安排及其工作事项
(一)信息发布。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发布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前。发布途径:泰兴教育网(www.jstxedu.net)、泰兴电视台等媒体。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7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泰兴市泰兴镇中兴大道58号,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咨询电话:0523-87728132)。
3.报名需提交材料 :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验,填写有关表格。
4.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执行。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普通话等级测试等事宜。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11年2月26日,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申请人同期到泰兴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23—87728155。
普通话等级测试工作由泰兴市普通话测试辅导站负责,联系电话:0523—87718115。
准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本人2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教、心学考试报名两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张,体检表一张,能力测试准测证一张,教师资格证书一张)。
(三)体检。2011年3月下旬,组织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集中体检。相关事宜3月22日前在泰兴教育网发布。
(四)网上申报。2011年4月1—15日,申报人员网上报名。申报人员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五)现场确认。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确认时间:2011年4月16 -22日。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及封面(材料袋体检时发放);
2)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双面打印);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体检表1份(由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统一投放);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10)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六)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包括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毕业生、函授类毕业生等),以及专业不对口的师范毕业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1.测试时间:幼儿园、小学、初中能力测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高(职)中能力测试时间为2011年5月22日,5月19日测试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准测证。
高(职)中能力测试具体安排请于2011年5月19-20日登录泰州教育网-人事师资-教师资格栏目查询,网址为:http://www.tze.cn/。联系电话:86999831 联系人:翟明松。
2.测试地点: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准测证。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参照泰教人〔2006〕14号文件执行,说课范围及说课指定教材请于2011年4月1日登录泰州教育人才网最新动态栏查询。
(七)通知结果。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1年6月3日前召开。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由泰兴市教育局发文并在“泰兴教育网”上公布;高中教师资格、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由泰州市教育局发文并在“泰州教育网”上公布。如发现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
(八)证书发放。2011年6月30日前,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泰兴市长生小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2020   网站管理

  校长:王子建  管理站长:徐厚进 维护电话:0523-87271404  E—mail:476215102@qq.com